本Script功能提供瀏覽字級大小的變更,若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此項功能,也不影響你閱讀本網站資訊。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 * 網站地圖民意信箱常見問答集回歡迎頁 *   Widget 即時訊息小工具   RSS 訂閱訊息
*
全文檢索  
 
 
*
* *
*
icon瀏覽位置:首頁 > 常見問答集
字級大小 大 中 小
icon
*
* * *
  常見問答集  
 

建教合作就學安全措施

 
* * *
*
* iconQ1、政府推動就學安全措施,針對建教班學生的學費方面,有哪些明確補助原則? *
  *A1、自97學年度下學期起(98年2月1日),政府針對建教班學生,推動就學安全措施如下: (1)建教班學生(含公、私立)無法正常進場實習者,可獲全額補助學費。 (2)家庭年收入60萬元以下,也可獲全額補助學費。 (3)家庭年收入61~80萬元者,可獲一半的學費補助。 (4)家庭年收入80萬元以上者,以上學生則依現行私校學費差額補助規定補助1萬元學費(每學期5000元)。  
* iconQ2、教育部已針對家庭年所得60萬以下學生補助全額學費,為何學校還要學生繳交註冊費用? *
  *A2、教育部只補助學生全額學費,惟註冊費用含學費、雜費及代辦費,故學生仍須繳納雜費及其他代辦費。  
* iconQ3、建教合作班就學安全措施的學費補助與教育補助及加額補助如何區隔?有無衝突? *
  *A3、(一)建教班學生(含公、私立)無法正常進場實習者及家庭年收入60萬元以下(含60萬元),可獲補助全額學費,私立學校不得再申請私校學雜費及加額補助。 (二)建教班學生(含公、私立)家庭年收入61~80萬元者,可獲一半的學費補助(約公立2,700元,私校11,265元),私立學校不得再申請私校學雜費補助。 (三)家庭年收入81萬元以上者,則依現行私校學雜費補助規定申請補助。(每學期5000元)。  
* iconQ4、原本已申請低收入戶、殘障或原住民之補助,是否也適用就學安措施? *
  *A4、政府各類助學措施擇一申領:已申請本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的助學金。  
* iconQ5.除了政府補助學費之外,未來無法進廠實習的建教班學生,要如何安排? *
  *A5.教育部重視每一個孩子的受教權益,經過多次的協調會議,達成以下學校辦理安置方案: (1)各校依據與合作廠商簽定之合作合約書,積極要求合作廠商應依合約規定安排工作崗位、工作時段,以進行各種技能訓練,並依相關法規支付津貼 (2)為協助經濟困難之學生,應積極另覓新廠辦理補評估,以安置學生進場實習。 (3)如確實無法進場實習時,學校應協調合作事業機構提供學生生活照顧或學業安置的協助,並與學生、家長進行說明達成協議及擬定安置計畫,安排學生回校上課,並妥善規劃有關師資、教室、學費、課程等事項。 (4)調整建教辦理模式,例如調整改為階梯式建教合作,以延後進場時程。 (5)為避免學生失學,以輔導轉科、轉學,或轉學至附設進修學校等方式,提供學生繼續就學機會。  
* iconQ6、享有建教合作班就學安全措施的學費補助,是否仍可申請就學貸款? *
  *A6、可以。教育部祗補助學生學費部分,是以,學生符合就學貸款條件者,仍可申請就學貸款。  
* iconQ7、本項補助申請程序如何? *
  *A7、符合本項補助建教生,由就讀學校審核後,造冊報教育部申請。  
上一頁 1 下一頁  1/1
*
* * *
*
回上一頁 到最上面
* *
* *
我的e政府 歡迎蒞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站 地址:413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738之4號 *交通導覽 電話總機:(04)3706-1800
建議使用Internet Explorer5.0、Netscape6.0以上版本,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024*768
您是本站第2074023個訪客 ◎網站更新日期:2010-09-03
【隱私權宣告】 【資訊安全宣告】 【無障礙說明】
通過第二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